发布日期:2024-02-27 07:17 点击次数:191
(原标题:中山市威星电器有限公司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金融界2024年2月20日消息,中山市威星电器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中山市民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根据公告内容,中山市威星电器有限公司实施了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或者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行为。经过进行详述。
中山市威星电器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山市民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但不予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Powered by 联华证券_配资门户网_线上炒股配资_炒股配资官网 @2013-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